审批项目名称
黄金企业《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核准
审核依据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对黄金矿产实行保护性开采的通知》、《办理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管理规定》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符合黄金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开采黄金矿产资质要求
申报材料目录
1.开采黄金矿产申请书; 2.明确表示矿区范围的正规图件; 3.建设依据地质储量报告的评审备案证明或地质储量报告的审批认定文件; 4.环保部门批复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5.当申请的矿界有争议时,应附有关部门裁定的矿界协议书; 6.采取股份制形式开采黄金矿产的,应提供公司合同、章程及有关部门批准其成立的文件。
办理时限
受理后20个工作日
承办处室
行业指导协调处
承办人员
刘龙江
负责人
任国
联系方式
地址:省政府前大楼4-111号;电话:87291827;邮编:710004;
投诉方式
省工交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7293034